再降价!郴州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位收费新标准5月1日起实施

谭洁   郴州发布   2024-04-27 16:12:38

近日,从郴州市发改委获悉,郴州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将于5月1日实施新标准。 与现行收费标准相比,新的收费标准有较大幅度的下调。

为盘活现有资源、深挖停车潜力,有效缓解市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停车之痛,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郴州市在市城区的骆仙西路、南岭大道、香雪路、龙泉路、南湖路等59条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上完成5554个道路临时泊位的建设,实际运营4567个泊位。2024年,还将完成2000个车位建设并投入使用。  

2022年5月1日, 郴州市发改委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5部门印发《郴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计时收费(以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并于2022年11月起正式实施。 

2023年3月31日,郴州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肯定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收费后在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引导市民绿色出行,维护城市停车秩序,提高车位周转率 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结合我市市情,切实解决市民停车难、停车贵 的问题,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政策进行了优化,将停车泊位的计费单位由原来的30分钟一次调整为15分钟一次,并延长夜间免费时间。

2023年7月5日,郴州市委书记吴巨培到市中心城区实地调研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收费管理、交通保畅等情况,广泛听取了市民、商户、停车收费管理员等市民的意见和诉求,要求进一步研究论证、优化调整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方式及标准,提高城市停车管理服务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停车需求。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为了提高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群众临时停车费用,更好地满足群众出行临时停车需求,2024年1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湖南省价格听证目录》《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改委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的原则,再一次优化了收费政策。

梳理发现,与现行资费标准相比,新的收费标准主要有五个调整方向:降低计费单位内的资费、延长免费时间、实行阶梯式收费、降低每日最高限价、大幅增加新能源车的优惠力度。

对有长期停车需求的市民,可采取月卡等形式享受更大幅度优惠。

新旧收费标准对比

运用价格杠杆逐渐培养市民短停快走的停车意识,有效促进停车资源实现最大限度的优化配置,让公共资源回归“公共”,让停车走向良性循环。

责编:何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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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郴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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