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城管执法局查处一“黑气”窝点

  临武县融媒体中心   2024-04-26 09:18:44

非法燃气不但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近日,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销售“黑气”案件,共扣押“黑气”5瓶。

4月22日上午,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接到舜峰镇社区工作人员电话称,在韩山路原妇幼保健院内发现一辆“鄂”字牌的滴滴货车上卸下来5瓶液化石油气,并移至宾馆的住房前存放,疑似为“黑气”。

“我们到达现场后就查了气瓶的二维码,发现气瓶的日期是三月份的。按正常流程的话,这个气瓶每次到气站充气,时间就会更新,但是这个气瓶已经隔了将近一个月没更新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禁燃执法队队长唐建君介绍,为进一步取证是否为“黑气”,执法人员先后对送气工人、社区和各充气经营网点进行了走访调查。

经查,该送气工人是临武县正式持证的送气工人骆某。骆某因为利益驱使,通过不正当手段结识了销售运输“黑气”的滴滴货运司机,到外地购入气价略低的“黑气”,并通过送气工的身份,将“黑气”销售给客户。以往“黑气”是用三轮车拖过来,而现在变成了比较隐蔽的方式。执法人员判断,该名送气工只是其中的一名参与者,可能还有其他有证的送气工参与。

据执法人员介绍,目前,临武县正规的经营网点,城区有杜家村和玉屏村两个点,乡镇有南强镇2个、花塘乡2个、楚江镇1个、香花镇1个,其他的均属于非法网点,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装充装燃气都属“黑气”,气瓶充装质量不可溯源的都属于“黑气”“黑瓶”,居民家中或未经专业机构安全评估的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仓库、杂房等储存瓶装燃气,属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黑气点”。


目前,该案已移交到县公安局,并在进一步深挖调查中。

责编:蒋茜

一审:蒋茜

二审:张马良

三审:熊佳斌

来源:临武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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