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推广视频“蹭”电视剧《狂飙》热度,是否构成侵权?法院判了!

刘家璇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4-23 22:08:5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记者 刘家璇 通讯员 罗晓 龙浩东

2023年,电视剧《狂飙》热播,剧中安欣、高启强等角色和“老默,我想吃鱼”等台词被人们熟知。而某游戏却在推广视频中出现《狂飙》中的人物、道具、环境等多元素,还自称“狂飙版本”“1:1还原狂飙剧情玩法”。这种“蹭”热度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202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由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马栏山人民法庭审理的擅自使用《狂飙》电视剧相关元素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便是2023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之一。

原告爱奇艺公司是电视剧《狂飙》的著作权人,对《狂飙》电视剧、剧本、素材、片段、花絮、配音、图片、形象等享有完整权利。

在《狂飙》热播期间,被告玩某公司委托被告栖某公司制作、发布游戏宣传推广视频,随后栖某公司在抖音发布多个视频,视频中宣称该游戏为“狂飙版本”“1:1还原狂飙剧情玩法”,并且大量使用了涉案作品中的元素以及人物形象,包括角色名称、地点名称等,例如安欣、高启强、白金瀚、莽村等。同时,涉案视频中还称“广告素材宣传场景在达到一定关卡或者触发相应模块后出现”。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栖某公司在明知《狂飙》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的情况下,仍在其制作、发布的多个被诉侵权视频上使用《狂飙》剧集名称,标注“狂飙版本”以及《狂飙》人物、道具、环境等多元素的行为,属于仿冒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玩某公司虽未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但其明知被诉侵权视频存在侵权可能,却未采取应对措施,最终导致侵权结果发生。据此,法院认定被告玩某公司构成共同侵权。

法院综合考虑酌情认定被告玩某公司、栖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8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擅自使用‘爆款’影视剧名称、人物形象、场景环境等元素,容易导致他人产生混淆误认,或存在商业关联关系的‘蹭热度’‘搭便车’的行为,都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案承办法官李漫介绍,如果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的,经营者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李漫提醒,权利人对影视作品本身、海报、剧照、宣传片、原创音乐等素材,均应提前在协议中做好版权归属安排的约定;具备著作权登记条件的,应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同时,应做好侵权监测并在发现侵权行为后及时取证。

责编:施泉江

一审:施泉江

二审:邓晶琎

三审:蒙志军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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