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教育局将机构编制纪律纳入股级干部任职谈话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4-19 16:31:1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9日讯(通讯员 冯晓倩)“作为区教育局新任教师人事股股长,要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机构编制党内法规,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实名制平台管理制度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制度。”荷塘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波在与新任教师人事股股长凌敏任职谈话中强调。

近年来,荷塘区教育局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意识,严格履行“动议”程序,共动议机构编制事项13项,调整优化职能职责1次,调整优化内设机构2次,核准使用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约500名,严格执行“三定”规定,严格管理编外人员,严禁违规从公办中小学校抽借调教师到机关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为有效落实中央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机构编制纪律纳入领导干部谈话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荷塘区将机构编制纪律纳入科级干部任职谈话,对新调整11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组织谈话。荷塘区委编办对3名新分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中谈话,同时,对教育、卫健等民生部门分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重点谈话,强调机构编制纪律及相关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流程和程序。荷塘区教育局等7家单位主要领导对新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就机构编制纪律提出具体要求,全面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由“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延伸,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为机构编制纪律“站岗放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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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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