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4-16 21:47:3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当天,桑植县人民法院适用该《意见》,就朱某某与向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并针对朱某某的不当行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塑造了孩子的性格和行为习惯,也影响着孩子的学识、社交礼仪和道德观念。 近年来,离婚案件中父母怠于关心、关注未成年人,漠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导致未成年人身心受到伤害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等道路。
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
基本案情
女子朱某某与男子向某某2015年11月通过微信聊天相识,2016年1月两人开始同居生活,2017年生育一女,取名向某1。朱某某与向某某相识前生育一子(现年10岁)。2019年9月26日,二人办理结婚登记,后将该子户籍与向某某登记在一起,取名向某2,并将向某2送至桑植县某小学就读 。
庭审现场
法官说法
父母不仅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是孩子建立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引路人。家庭教育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影响到孩子能否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家庭教育的缺失严重者可能会导致孩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本案中,朱某某忽视向某1,同时让年仅10岁的向某2处于辍学状态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更是侵害了向某2受教育的合法权利。“父母养其子而不教,是不爱其子也。”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及家庭教育指导令,旨在督促父母积极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法律条款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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