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医药费三年,全流程调解实现案件事了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4-16 17:28:5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6日讯(通讯员 刘佩儒) 近日,经承办案件法官团队的不懈调解,一起跨越 3年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成功在华容县人民法院东山法庭落下帷幕,被告主动支付欠付3年的医药费,原告撤回起诉,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这起长达3年的“烦心事”。

2021年4月,朱大娘因头部及左侧肢体等多处疼痛就诊于华容县某医院,共住院5天,产生医疗费用 5000余元。朱大娘仅支付2000元医疗费,后自行出院,医院追讨无果后诉至法院。

接到某医院立案材料后,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小走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不具备经济性,立案工作人员向朱某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希望帮助双方调解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但朱某坚持认为医药费应由致使其受伤的主体承担,调解未果,工作人员及时立案处理。 

开庭审理前,为帮助朱某厘清基本法律关系,书记员、法警、法官助理分别从医药费支付一般流程、其与医院及侵权人间关系相对性等方面释法明理,告知其与第三人间侵权纠纷不构成其不向医院支付医药费的理由,并告知其支付医药费后可另外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经过努力,朱某态度有了转变,但仍以其年龄大、生活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医药费,第二次调解失败。

庭审当日,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在庭审结束后,法官坚持将调解贯彻审判始终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梳理双方矛盾的痛点,一方面向被告释明利害关系并告知其在支付医药费后如何向案外人主张权利,一方面劝解某医院考虑被告生活困难减免部分违约责任。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调解下,朱某当场履行完毕,某医院撤回起诉。

近年来,东山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全流程调解机制,对案件进行繁简分类,将事实清楚、调解希望大的案件推送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平台在线解决纠纷。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东山法庭调撤案件30余件,占结案数的50.88%,着力促成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基层。

责编:马如兰

一审:马如兰

二审:徐典波

三审:刘永涛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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