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 压实巡察整改各方责任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4-16 16:37:53

近日,株洲市芦淞区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条例》内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照学、系统学、深入学,在加强学习培训、健全配套制度、推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巡视巡察政治要求。

会议听取了2023年巡察及整改工作情况汇报,针对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芦淞区委书记唐卫湘要求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切实提升整改质效。

强化领导责任,全力推进抓整改

区委坚持以身作则,全面扛牢主体责任,对标中央、省委、市委要求,由区委书记定期调度、听取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进展、线索办理等情况,研究成果运用,督促巡察整改监督。区委常委会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大对分管单位、联系镇(街道)的指导和督促力度,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加强日常监督,贯通协同促整改

在督促整改上协同发力,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加强情况沟通、协作配合,对整改涉及的重要事项不定期会商研究;纪委常委会、组织部部务会定期听取整改情况阶段性汇报,适时联合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在巡察整改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充分用好干部监督信息成果,落实“一把手”任职谈话、政治建设考察等制度,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强化监督,推动巡察向深拓展、向下延伸。

深化成果运用,以巡促治强整改

持续推进“未巡先改”和自查自纠,及时梳理下发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清单,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打好问题整改“主动战”,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实现“同类同改”。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巡察建议函》,从源头上解决被巡察单位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动建章立制、长效管控,针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达到“标本兼治”效果。

六届芦淞区委巡察整改严格压实各方责任,坚持“一起做工作”理念,在做细、做深、做实巡察整改与成果运用上下功夫,截至目前,六届区委巡察共发现问题1706个,已整改1321个,向区级领导发放整改提示函30份,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巡察建议函》28份,完善相关制度26项,约谈整改不力单位负责人3名。下一步,芦淞区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与时俱进、坚定自觉抓好巡视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以整改落实推进芦淞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湖南巡视)

责编:颜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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