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4-04-16 16:12:26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罗玫)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积极延伸诉讼服务职能,对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中负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发放《诉前调解自动履行告知书》,鼓励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向当事人送达《诉前调解自动履行告知书》时,汨罗法院工作人员会向其释明未主动履行的各项风险,帮助其理解告知书内容,即如若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将面临承担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被公开失信信息等不利后果,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近年来,汨罗法院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或诉前调解+出具调解书的模式,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此次发出《诉前调解预执行告知书》,是汨罗法院推动实现积极主动履行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汨罗法院将继续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工作,在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促进社会诚信,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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