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丨如何才能少些“师生反目”一类的事件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4-15 06:34:05

然  玉

4月10日晚,北京邮电大学就学生联名举报导师事件发布调查通报,决定取消郑某研究生导师资格。北京邮电大学的通报指出:现已查实,郑某未能正确履行研究生导师职责,对学生学业疏于指导;未能做到关心爱护学生,要求学生从事与学习、科研无关事宜;未按学校相关规定给学生发放助研津贴。学校决定取消郑某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教学工作,给予降低岗位等级的行政处分。学校将尊重学生意愿,为郑某指导的所有学生调换导师。

就在前不久,华中农业大学也发生了“学生集体举报导师造假”的事件。如果说,华中农业大学事件是基于学术良心、一腔义愤而对“学术不端”行为检举揭发;那么北京邮电大学的这起联名举报,则显得更为“实际”,同时也更容易引发研究生群体的共鸣。学生们所罗列的郑某“罪状”中,诸如“让去其家里打扫卫生”“替其开车接送朋友”等等,看起来都属于是鸡零狗碎的“小事”,但社交媒体上,诉说类似经历者,不在少数。

研究生阶段的教育,有其特殊性。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师门”“师徒”之称,也有类似现代企业“项目组”之类的结构。社交媒体上经常有学生称自己的导师为老板,说的就是学生为导师“打工”的情况客观存在。而之所以能把学生当做免费的劳动力,导师靠的是手里的“生杀大权”:乖乖做事就能顺利毕业,否则就要被“拿捏”。

健康的师生关系本应是平等的,更是教学相长的。针对师生之间权利、义务的边界,特别是涉及“劳动与回报”真金白银层面的利益分配,理应进一步推动规则明确化、约束刚性化。唯有如此,社会上师生反目成仇一类的事才会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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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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