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支情况应于每年3月底前公布

刘奕楠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4-10 21:23:48

(长沙一小区发放公共收益“红包”。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行 摄)  

湖南日报4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奕楠)业主如何查看小区公共收支情况?近日,省住建厅在回复群众信件时表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公布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各项成本费用等。

省住建厅表示,《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费采用酬金制方式收取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物业服务各项资金收支台账,于每年3月底前公布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各项成本费用、接受委托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各项收支、公共水电费用分摊等详细情况。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查询、复制相关原始资料,并依法实施监督。

如果出现小区公共收益没有公开、用途不明,怎么办?省住建厅建议,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尽快成立业委会,对公共区域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由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业主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公开共用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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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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