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乡镇+村居联调联动,在“家门口”化解离婚纠纷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4-09 16:55:3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9日讯(通讯员 周敏)近日,永定区法院充分发挥“法庭+乡镇+村居”联调联动工作模式,在尹家溪人民法庭和当地镇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顺利调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2017年,吴某与杨某登记结婚,2019年开始,二人多次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并处于分居状态,2024年3月,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尹家溪法庭收案后,为进一步了解案情,遂联系当地政府、村委,发现夫妻双方已经分居近五年,且吴某离婚态度坚定。二人矛盾纠纷源于吴某将自己50周岁生日宴上的所收取的“人情”据为己有,而办理生日宴的费用由杨某承担,二人就该笔费用归属问题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

知悉矛盾争议焦点后,法庭负责人周敏来到当事人所在村部,并邀请当地政府、村委一起,从法律、政策及人情等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劝说。最终,在多方的释法明理、耐心调解下,双方和平分手,吴某自愿放弃“人情”费用,杨某自愿放弃夫妻共同房产。至此,该起离婚纠纷圆满化解。

近年来,永定区法院积极发挥“法庭+乡镇+村居”调解优势,邀请乡镇、村居干部共同参与调解,探索多元解纷新模式,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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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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