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条道路围挡“过期”未拆,市民出行不便 管理部门:已约谈施工单位

  三湘都市报   2024-04-07 21:30:55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杨洁规

“何时还路于民?”多位株洲市民反映,株洲多条主次干道因施工进行围挡,如今已超过规定的围挡周期,工程没完成,围挡没拆除,造成交通拥堵,市民出行不便。

连日来,三湘都市报记者实地探访,调查了解城市道路围挡“过期”不拆的原因。

道路超期围闭施工,市民大呼不便

2023年11月,株洲药检路开始全封闭施工,对污水系统进行改造,公示的工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3月10日,施工时间不长,给出行不便的居民吃了颗定心丸。可接下来的发展却偏离了轨道,围挡围起来近半年,项目丝毫没有完工的迹象,合围区域甚至无人作业。何时能还路于民,这个问题让周边居民很糟心。

药检路为一条城市支路,东起华南路,西到文化巷,市民反映的围而不建问题主要集中在中间一段200余米的位置。

4月6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施工路段被围挡围了个严严实实,围挡上有“中国三峡”标识,贴有《株洲城市管理行政许可项目许可证》,显示施工占道已获得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批准,工期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而另一份该路段封闭施工公告上,公示的封闭施工时间显示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3月22日。围挡内,未见到有人施工。

药检路上有几家单位和居民区,数千人有出行需求。道路全封闭施工后,行人、非机动车全都挤上不宽的人行道,市民骑着电动车在人行道上通行,单向行驶还没问题,一旦出现东西方向相向而行,根本错不开车,时不时有路人抱怨。

“道路围挡施工很正常,大家都理解,但不能一直无期限地围挡下去。”附近居民王女士表示,为了城市建设,围挡施工大家不反对,但是工程久未完工,不仅影响正常通行,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占道施工围挡延期超期现象普遍

记者在株洲走访调查发现,占道施工超过约定期限的现象普遍存在。

芦淞路是株洲连接芦淞市场群、三三一片区等区域的主干道之一,车流、人流量大。从2023年9月开始,芦淞路沿线设置多处围挡,原有四车道“缩水”成两车道。“一到上下班高峰期,必堵车,真‘添堵’。”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不少围挡施工区域间隔处,几乎成了“马路停车场”。

“先开始围挡内还有人施工,后来就没了动静。”道路围而不建,出行不便的李先生忍不住向有关部门询问,被告知围挡路段施工要再等等。这一等,就是半年多。

此外,七一路、合泰路、天元大桥西桥头辅道等道路,都有半幅路面被封闭,因封得太久,居民和商户直言“伤不起!”据统计,今年以来,株洲12345热线收到100多通来电,反映有“中国三峡”标志的施工围挡,影响交通和市民生活。

“超期占道施工?围而不建?民生工程不是占道‘挡箭牌’。”“什么时候能还路于民?”多位市民提出质疑。

施工方:多 原因 影响 ,将加快施工进度

记者了解到,有“中国三峡”标识的围挡工地,属于株洲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由株洲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建设(简称“三峡公司”)。

因雨污混排的历史问题,株洲急需改造老旧污水和雨污合流管网。2022年6月,株洲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名单,2023年3月,启动海绵城市与雨污分流建设项目,计划经过3年建设,确保雨水、污水在地下各行其道。

毫无疑问,这是一项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三峡公司为何“围而不建”?

该公司综合部主任周上钰解释称,具体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例如,药检路开挖,要等燃气公司迁改管道后才能动;芦淞路涉及铁路、七一路涉及人防工程,加上遇到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临时停工,多方原因导致占道施工工期变长了。

此外,围挡上公示的施工期限,是办理相关手续时规定的时间,并非项目的完工时间。部分项目的临时施工许可在2024年1月底到期,直至3月23日才获批新的施工许可手续。目前,部分工地已复工。“项目整体上要到2025年底完工,像合泰路一个月左右就能完工,芦淞路计划是年底,七一路今年八九月能完工。”

周上钰表示,公司将加快施工进度,早日拆除围挡,方便出行。

城管、交警部门已约谈施工方

记者从株洲市住建局获悉,考虑到株洲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他们破例为该项目发了临时施工许可。

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此前,株洲有出台《株洲市建筑工程临时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为不具备办理正式施工许可证条件的建筑工程,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但该《办法》在2019年已被叫停。

对于药检路等封闭道路超期问题,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荷塘大队相关负责人回复,已约谈项目负责人,责令其“能施工的尽快施工,不能施工的先恢复通行”,尽量降低对市民出行的影响。

另外,针对施工单位三峡绿色发展有限公司在施工中出现开挖空间超出作业面、长时间占道不施工,管理不规范影响市容等问题,株洲城管部门已约谈施工单位三峡绿色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其进一步规范路面施工,降低施工对道路通行和市容的影响。

责编:吴岱霞

一审:杨洁规

二审:黄娟

三审:丁兴威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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