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交警:清明期间,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邓鹏 杨玉萍   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2024-04-07 10:15:46

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扫墓、旅游踏青出行集中,路面车流量大幅增加。

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提前分析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全力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交警大队根据往年清明节交通规律特点,研判分析辖区路况信息,召开事故预防工作会议,提前制定交通疏导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全体民辅警统一思想认识,杜绝麻痹厌战情绪,切实提高假期安保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员上路开展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多管齐下,强化管控。

大队指挥中心通过视频监控,对辖区路段开展不间断视频巡查,及时发现道路拥堵、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并快速通知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在城区,地处重点祭扫区的楚江、宝峰、东城三个交警中队全力加强交通安全管控。

在4月4日至6日的祭扫高峰期间,加强对辖区三公里、烈士陵园、易家渡墓区及省道S303、S304、S241线的监管,做到既方便祭扫群众出行,又要保证交通畅通有序,同时强化重点车辆管理,以“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摩托车以及电动车为重点,从源头上加强管控,消除安全隐患。

在农村,各基层中队全天候不定时开展路面巡逻,疏导墓区周边交通,并联合乡镇在墓区周边设立劝导站,积极劝导各类交通违法,严查严纠超载超员、超速、违法载人、疲劳驾驶、强超强会以及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祭扫期间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时,全天候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稳定。4月4日至4月6日,大队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83起,其中酒驾5起、涉牌涉证11起、未佩戴安全头盔19起、违停47起,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交警大队围绕清明小长假出行安全提示标语内容,在城市公墓、农村墓区以及景区周边道路等广泛悬挂、张贴,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醒交通参与者在祭祀缅怀亲人过程中注意自身交通安全。 执勤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面对面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温馨提醒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还充分利用“石门警事”公众号、“村村响”大喇叭、社区网格平安微信群等各种媒介平台,提前向社会公布清明假期“两公布一提示”,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时间,提前做好行车规划,错峰出行、理性出行、绿色出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责编:黄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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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唐志军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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