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提供劳务受害索赔难 法官强制执行助维权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4-03 10:23:1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3日讯(通讯员 丁嘉蓉 夏新)“戴法官,太感谢您了,缓解了我家的燃眉之急。”近日,拿着被执行人何某刚刚偿还的2万余元现金,年逾六旬的申请执行人石某激动不已。

据悉,2023年2月,何某雇请石某进行房屋拆除工作,双方口头约定工钱240元一天。石某在二楼拆除房屋墙体时,被倒下的墙体砸伤右足、左肩,随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石某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为维护自身权益,石某向临湘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10月,临湘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何某赔偿原告石某各项损失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石某于11月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一方面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何某财产情况进行查询,仅发现银行账户有零星余额;另一方面,执行干警联系何某,告知其案件执行情况,督促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但何某却对此不以为然,依旧我行我素、拖延履行。

2024年2月,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何某拘传至法院,而后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现在申请人家中困难,若其一直躲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即将采取发布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严重的将采取司法拘留直至按“拒执罪”判刑,到时将对其生活、家庭以及儿女都会造成负面影响。

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何某意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性,主动联系了申请执行人石某。双方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何某当场一次性支付石某赔偿款2万余元,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至此,该案圆满执毕。

责编:马如兰

一审:马如兰

二审:徐典波

三审:刘永涛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