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严防建筑施工领域“高坠”事故

刘奕楠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3-29 21:51:29

湖南日报3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奕楠)近日,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印发《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边坡坍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今年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展预防高处坠落、边坡坍塌专项治理行动。

(装配工在为高空作业平台组线。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傅聪 摄)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中之重。《方案》明确并细化了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管责任,分别提出治理重点。

《方案》提出,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工程概算时,要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工伤保险、安责险费用单独列支,按时足额支付,并监督施工单位专款专用、投入到位、管理到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重点检查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组织对高处作业、边坡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方案》明确,要严查19条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不规范的情况。如脚手架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作业层与建筑物的空隙大于15厘米时未做到全封闭;严禁不按施工组织无序多点零星施工,特别是在作业层及作业区域不落实满铺防护,脚手板未可靠固定以及存在探头板进行高处作业等违章行为。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要求,4月至11月底,各市州要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12月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附:

防高处坠落“登高十不准”

一、患有禁忌症不准登高;

二、未经培训交底不准登高;

三、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四、未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不准登高;

五、脚手板、梯子不符合要求不准登高;

六、大风及大雨、大雾不准登高;

七、梯子无防滑措施不准登髙;

八、悬空作业无防护不准登髙;

九、梯子搁在架体操作层上不准登高;

十、光线不足不准登高。

隐患无处不在,牢记安全第一!

责编:谢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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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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