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抛锚司机双闪都没开,被追尾还要负主责

  三湘都市报   2024-03-28 19:24:11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28日讯(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封跃林 张砚微 李大超 小车凌晨在高速路上熄火停在行车道上,司机迟迟不下车,连双闪都没打开。先后两台车惊险避让后,司机才慢吞吞下车,却没有撤离现场,直到后方货车避让不及撞了上去。3月28日,记者从湘潭高速交警获悉,小车司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3月23日凌晨,沪昆高速湖南湘潭段西往东1063公里处,一辆小车发生故障停在行车道上。事发时视频显示,凌晨3时,小车驾驶人赵某驾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车辆突发故障熄火,并缓慢在中间行车道上停下。故障发生后,赵某迟迟未下车报警,也未按要求在车辆后方摆放警示标志,连双闪灯都没有打开。

夜色中,先后有两辆货车直到临近才发现小车,赶紧向左进行避让,其中第二辆货车险些撞上小车并失控。

一段时间后,司机赵某才不慌不忙地下车并绕到车后。此时,一辆货车紧急向左避让,但紧随其后的另一辆货车却刹车不及,径直追尾小车,推行了10余米才停下。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此时赵某已经绕过车尾,侥幸避开。

最终民警认定,赵某在车辆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负事故主要责任,并对其在车辆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不迅速报警等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6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货车驾驶人汤某因注意力不集中导致追尾负事故次要责任。

湘潭高速交警提醒,高速上发生事故或者车辆故障,将车辆停至应急车道后,务必开启危险报警警示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三角警示牌,并迅速撤离,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以防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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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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