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法院:肇事逃逸勿侥幸 诉前调解止纷争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3-26 10:15:0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曹兵

近年来,涟源法院始终坚持诉前调解机制,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诉源治理、实质解纷。3月11日,涟源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

2月24日,廖某驾驶小轿车途经涟源市七星街镇某路段时,将未成年人卢某撞倒后驾车逃逸,导致卢某因交通事故造成损伤。事后,卢某在医院住院治疗十余天,廖某经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卢某家属就赔偿问题与廖某家属协商无果后,先后向涟源市公安局、司法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但均未能得到解决。

卢某起诉至法院后,涟源法院的特邀调解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并与廖某家属多次沟通,同时联合七星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七星街派出所、七星街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较大争议。特邀调解员认真倾听双方诉求,结合被害人损伤情况和经济条件,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进行释明,缩小双方赔偿金额的差距,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并将赔偿款当场兑现。

加强诉源治理,是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应尽之责。诉前调解是诉源治理工作开展的主要方式之一。今后,涟源法院将继续发挥诉前调解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持续优化“三调联动”机制,汇聚多元解纷强大合力,切实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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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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