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报警!警方最新通报:不予立案

  南方都市报、N视频报道   2024-03-24 17:21:11

近日,四川凉山越西县一女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自称遭丈夫长期家暴,还被丈夫泼酒致烧伤,引发关注。

今天(3月24日),南都记者从越西县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获悉,经警方多方调查结合心理测试,目前,未发现证据能够证明木某对曲某长期实施家暴,也未发现证据能够证明曲某被烧伤一事系木某所为。 对曲某及其亲属报案反映被木某烧伤一事,公安机关依法决定不予立案。

相关视频截图。

据通报,2023年8月14日上午9时38分,越西县公安局接到电话报警,称“曲某被丈夫木某泼酒点燃后烧伤”其后曲某多次发布视频,称“自2009年以来长期遭受家暴,并被丈夫木某泼酒致烧伤” ,引发舆论关注。该局对此高度重视,迅即成立工作专班,围绕曲某所反映的“烧伤”“家暴”两个核心内容,依法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核实。

通报公布对曲某反映长期遭受家暴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公安机关认为,曲某、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因家庭琐事产生过矛盾争执,但均系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中偶发的口角、纷争,未发现证据能够证明木某长期以来对曲某施以了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侵害行为。针对2023年8月14日凌晨4时木某动手殴打曲某的事实,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木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且已执行完毕。

此外,通报公布对曲某反映被木某烧伤一事的调查核实情况。通报显示,根据相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双方陈述、鉴定意见以及现场勘验、检查、侦查实验笔录等证据,结合心理专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测试结论,公安机关认定:曲某被烧伤一事发生在2023年8月14日早上6时至7时之间,事发前当事人双方均有饮酒, 事发现场在当事人双方位于越西县越城镇的家中,事发之时除了当事人双方之外并无第三人在场,曲某系被酒精类物质烧伤,目前未发现证据能够证明曲某被烧伤一事系其丈夫木某所为。

通报显示,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章的相关规定,对曲某及其亲属报案反映被木某烧伤一事,公安机关依法决定不予立案。

责编:曾璇

一审:谭思敏

二审:唐能

三审:文凤雏

来源:南方都市报、N视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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