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9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湖南正在公示废止

  三湘都市报   2024-03-23 21:58:10

三湘都市报3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琪)今后,公立医疗机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由市场调节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管理。

记者3月22日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发布了《关于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为进一步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我省拟规范整合“取卵术”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最高指导价标准。

此次公示我省拟废止“B超下采卵术”“精液优化处理”等19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的基本物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取卵术 ”不包含超声引导,医疗机构在超声引导下取卵可参照“临床操作的彩色多普勒超声(或B超) 引导 ”项目+“取卵术 ”计费。“组织/体液/细胞冷冻(或冷冻续存) ”价格构成中的“解冻复苏 ”指卵母细胞(极体)、精液、精子等与辅助生殖相关的解冻复苏,不包含胚胎、囊胚的解冻操作,胚胎(含囊胚)的解冻复苏在“胚胎移植 ”加收项“冻融胚胎 ”进行计费。“单精子注射 ”计价单位“卵·次 ”指每卵每次。此外,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暂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湖南省医保局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与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

此次价格调整是根据国家医保局《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精神,湖南省医保局按照专家论证、部门审议以及履行价格工作重要事项报告等相关程序,组织完成了现行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价格核定工作。

湖南省医保局开始公示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8日。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采取电话或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省医保局反映。信件需注明“辅助生殖类项目价格意见”。联系电话:0731—8490003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医疗保障局综合楼610办公室)。

责编:孙燕飞

一审:李琪

二审:黄娟

三审:周文博

来源:三湘都市报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