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线上冻结公积金账户了

  三湘都市报   2024-03-18 21:13:21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8日讯(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陶琛 被执行人的公积金账户,执行法官在办案系统就能查询、冻结。3月18日,湖南高院与省住建厅举行信息资源共享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标志着双方合作形式已由各市州中院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点对点”联动,升级为湖南高院与省住建厅“总对总”数据共享,实现全省覆盖。

被执行人欠钱不还,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其在外地的公积金账户有余额,以往光是查询就需要耗费一定时间。而现在,法官登录办案系统,公积金账户一目了然,还能直接冻结。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查询方式由“面对面”登门办理跃升为“键对键”线上协同;合作内容由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扩大为查询、冻结(解冻)个人公积金账户。这一举措,大幅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和财产查控能力,增强执行威慑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省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刘震介绍,近年来,湖南高院已与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省监狱管理局等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以银行存款为例,以往执行法官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需要登门临柜,一家家银行查询,现在实现线上查询、冻结、扣划。”刘震表示,对保险、银行理财、公积金,均实现了办案系统实时查询,并能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同时,与交警部门联动,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无论在何地,都能请交警部门协助拦截、扣押,执行效率得到很大提高。

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正怀介绍,此次协议不仅总结固化了早前“法院+公积金中心”执行联动经验成果,更在深化合作方面实现了双向减负、效率共进,能更好地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省住建厅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协助执行下,法院执行案件能更好地执行到位、执行完毕,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最大限度兑现;法院将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及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等,公积金管理部门可在相关业务审核中,对相关人员作审慎审查,防范业务风险,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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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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