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莎 向田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4-03-18 16:34:0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8日讯(通讯员 舒莎 向田)“我不该捏造事实报假警!”3月16日,李某因捏造事实报假警,被沅陵县公安局北溶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派出所,我们村老陈抢了我的手机和钱,你们管不管!”3月15日,北溶派出所民警接到李某的报警后立即出动。当民警赶到“案发现场”时,却不见报警人李某的身影。于是,民警拨打了李某的电话询问情况。李某一时间支支吾吾,讲不出个所以然来,只一味地让民警将老陈抓起来。李某的反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民警联系老陈后,这才明白其中的缘由:李某和老陈因为琐事纠纷不和,李某心生怨恨,捏造事实报警。
正当民警准备返回派出所时,接到了来自指挥中心下达的出警指令,内容竟然还是“老陈抢了李某的手机和钱”。民警再次拨打李某的手机询问情况,李某仍然要求民警将老陈抓起来。民警耐心地劝说李某,不要捏造事实报警。谁知,李某仍执迷不悟,两天的时间里,竟6次拨打110报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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