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平江县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损坏城市绿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24-01-29 13:51:54

一、基本案情

(一)线索来源

2023年7月7日,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现,平伍公路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售后部右侧小游园绿地被水泥硬化,部分污水直接排入小游园绿地。

(二)调查评估

经调查询问,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人为硬化城市公共绿地,现场勘验,损坏公共绿地面积长8米,宽0.75米,共6平方米。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市级园林专家对损坏的绿地开展损害赔偿评估工作,该行为对城市绿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利影响,本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2763元。

(三)磋商情况

为了提高磋商成功率,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邀请平江县检察院参与磋商,为磋商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司法保障。经过多方的共同参与,赔偿义务人主动提出以自行修复的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除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外,还自愿承担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新改建小游园部分费用。

(四)修复情况

2023年9月27日,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专家对修复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损坏的绿地已铺放草皮,随意排放的污水已安装排水管排入专用下水道,修复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二、主要做法和典型意义

(一)部门联动,公平公正推进磋商。 在办理过程中,为了保证评估工作高效、公正的开展,未委托本单位的专家,而是委托外单位资深园林专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检察机关支持和监督该案开展了磋商,会上,公益诉讼检察官、园林专家对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的相关专业性问题进行阐述和详细说明,以案说法开展普法宣传,促使赔偿义务人主动认识其错误,进而自愿履行赔偿义务。

(二)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案件完结后,为了充分保障市民游玩安全,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案发小游园进行重新规划和设计,在不减少绿化的前提下,修筑了一条便民小路。2023年11月,小游园竣工投入使用。此举既提升了城市绿化品质,又保障了市民出行安全,积极响应人民群众的诉求。

(三)以案释法,营造损害赔偿浓厚氛围。 该案系赔偿义务人法律意识淡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不强引起的绿地损害生态赔偿案件。绿地损害的面积虽小,却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为引导市民知法、畏法、守法,平江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支持磋商 助力补植复绿”,对该案予以宣传报道,一方面为基层单位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提供可供借鉴的有益经验,另一方面促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责编:肖静

一审:肖静

二审:张马良

三审:熊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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