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候鸟的家还给它们,两男子破坏湿地种小麦获刑

  三湘都市报   2024-01-24 19:45:40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汪晓燕)万顷碧波中大雁翔集,野鸭凫水,白鹭展翅,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拥有丰富的湿地资源,每到冬季万千候鸟栖息。然而,有人把主意打到了保护区里,两名男子竟偷偷开垦湿地种上小麦,导致该保护区实验区内,超过322.5亩的湿地植被惨遭破坏。

1月23日,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破坏自然保护地案。

侯某是岳阳华容人,明知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禁止开垦种植,还想着抢占一片地偷偷种植。他找来懂农业种植技术的肖某,两人一拍即合,商议着在这片区域种植小麦,由肖某负责种植的相关事宜,包括大土、播种、施肥等等,而他负责其他协调关系。

肖某购买了小麦种子,边开垦土地边种植小麦,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马上得知了消息,赶到现场制止。

肖某和侯某驱赶吃小麦的鸟类,还进行了施肥。镇政府工作人员责令侯某立即将已经种植生长的小麦青苗全部铲除,对此,侯某仅有选择性地铲除了约40亩小麦青苗,将照片发给了政府工作人员,谎称已将种植的小麦青苗全部铲除。

几个月后,小麦成熟,侯某和肖某立即雇请收割机收割小麦并予以销售,在收割过程中,被公安民警现场查获。此时,超过322.5亩的湿地植被惨遭破坏,进境检疫有害物种苍耳大量繁殖,严重破坏了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湿地生态平衡。

1月23日,华容县人民法院在华容县东浃村村委会对被告人侯某、肖某破坏自然保护地一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由华容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思担任审判长。县湿地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及附近村民等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侯某、肖某在明知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禁止开垦种植的情况下,不顾村镇干部的劝阻,种植冬小麦322.5亩。案发后,两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认罪认罚,且达成了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以分期赔偿的方式支付生态修复费用约14万余元。

法院以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侯某、肖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两人表示认罪服判。

法官介绍,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我国第一批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保护区,在保护生物多样性、调节径流、改善水质、调节小气候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下一步,华容法院将通过巡回法庭、法治宣传、司法建议等方式,护好候鸟过往栖息地,还候鸟一个“温暖的家”。

责编:周洋

一审:虢灿

二审:黄娟

三审:张军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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