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武快评丨有权,切不可任性!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1-19 14:52:07

湖南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朱永华

针对河北省迁西县老干部马树山举报当地领导一案,最高检有了最新表态和行动:专门派出院领导前往河北指导案件办理;会同河北省检察机关,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并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对检察机关在此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履职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要在查清事实、准确定责的基础上,按照司法责任制规定,严肃追责。

据报道,75岁的马树山是迁西县正科级退休干部。其举报内容主要是县委主要领导在城市建设、人事安排上的不当行为。按理,群众举报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的正常举动,是一种公民权利。但是,这个正常的举报行为却引发了不正常的反应:在没有“前奏”的情况下,老马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且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还被提起公诉,罪名是诬告陷害和诽谤罪。

如此操作,让人大跌眼镜。老马举报有没有证据,证据有没有可靠性,按理说相关部门有一套成熟的处理程序。而呈现在公众面前的公检法直接合力粗暴“执法”,这不能不使人联想到公器私用——某些确有“问题”的领导一手遮天,非法动用权力打击报复,力图把自己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据称,马树山多年来扶贫济困,是当地群众心目中的“大好人”,这无疑给他在舆论场上戴上了一层光环,也增加了群众对他的信任。但这些都不意味着他天然地站在法律正义上的制高点。现实生活中,为达到某种目的,利用举报诬告陷害领导干部的确实存在。但是,无论如何,领导干部和地方公检法机构都必须遵循司法程序的公正,这是法治社会的生命线。不顾事实真相、越过正常程序的粗暴执法,既不能维护自己的“清白”,反而更加容易激起民愤,招来上级司法部门的“垂顾”。

说到底,这又是一起“权力”任性的事件。它用活的事实告诉我们:为官一任,须一日三省;制约权力的“笼子”,真的有必要加固再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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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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