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化纠纷 案结事了促和谐

    2024-01-16 15:18:4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徐佳莉 范质慧) “原以为我的事情你们会有很久才能解决,没想到半个月你们就给我调解好了,没有因为案件小不上心,感谢你们公正高效的处理”。近日,当事人刘某的母亲易某对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泥家潭人民法庭法官和调解员深表感谢。

原来,赫山区法院泥家潭人民法庭依法对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并进行了司法确认,事后还督促履行到位,妥善化解了两个家庭的矛盾纠纷,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刘某与夏某在网上认识并确认恋爱关系,2023年,双方在订立婚约的基础上,刘某给付夏某彩礼88000元并购买了金首饰。在定好结婚日子后,夏某以不了解为由不愿意继续履行婚约,故刘某要求夏某退还彩礼及金首饰,夏某在退还60000元彩礼后拒绝退还剩余彩礼及首饰。刘某与夏某多次协商未果,刘某遂将夏某及其母亲胡某诉至赫山区法院。泥家潭法庭在收到诉讼材料后,考虑到婚约财产纠纷涉及情感和金钱,当事人情绪对抗性较大,如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该庭立即将案件移交至调解室委托专职调解员曾建军进行诉前调解。经调解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开导,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了诉前调解,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夏某同意返还刘某彩礼16000元及金首饰,并于当日申请了司法确认,现已履行完毕。至此,该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责编:李迅

一审:李迅

二审:罗霞

三审:何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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