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过度包装,可能得不偿失

张同   光明日报客户端   2023-12-28 02:03:52

不知从何时起,去超市买零食时发现,眼见不一定为实。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看似三等份的饼干,打开盒子发现凹进去一块;一片分装海苔里垫有大包干燥剂;一箱牛奶仅有5盒,剩余2倍空间用纸板填充……看着十分饱满的零食外包装下,消费者在打开的那一刹那,感受到的却是欺骗和糊弄。

“零食包装越来越好,零食却越来越少”。对此,一部分人无法接受,还有一部分人觉得,只要重量和外包装上标注的对得上就行了,过于斤斤计较零食的包装是多管闲事。但从在网络上的搜索来看,和零食过度包装关联最多的词是“欺骗消费者”,由此也能看到,大多数消费者掀盖看到“货不对板”时的失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商家未能依据实际情况将商品真实全面的信息以醒目的方式告知消费者,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是故意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形式欺骗消费者,还有可能构成欺诈。无疑,商家在外包装上费尽心思营造出的“值得感”,是不合理的包装行为。

为了零食“显得量大”,无论是用“凹字诀”,还是用“凸字诀”,商家的心思不难揣测。但是,这些商家也需要认识到,人们在购买零食时对数字的变动很难有直观的概念。在同样的包装下,消费者对于净含量的减少、减少了多少很难有直观感受,反倒是对亲眼见到的商品有“实感”。

曾经有人计较过奶茶的大杯和小杯的差别,有人计较过奶茶店的镂空隔热设计,也有人计较过买咖啡时大半杯都是冰块的情况,由此也可看出消费者对于“眼见为实”的执着。在品牌效应日益重要的当下,商家的心思用错了地方,不仅没设计好包装,反倒“设计”到了消费者身上,进而招致消费者的反感。太过明显的心思也使得消费者对品牌的诚信度产生质疑,对企业来说得不偿失。

今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新修订的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新国标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层数和成本等三个指标作出了强制性规定,这也方便为企业划定红线,为执法部门提供明确依据,不给企业打擦边球的机会。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在消费者追求零食高性价比的大趋势下,一些企业不应该耗费心思把精力花在零食包装的“面子”上,而应该把心思花在提升零食品质和口感上。与其用华而不实的包装“充胖子”,不如诚信做事,去迎合消费者需求,这才是一家零食企业基业长青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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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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