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湖南贡院:湖湘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

许静     2023-12-25 16:15:21

△湖南贡院旧址

文/许静

贡院,又称贡士院、贡闱、贡场等。明、清两代在京师及各省会城市均设有贡院,作为科举专用考场。因湖南、湖北同属湖广省,省会设在武昌,所以湖南士子在武昌贡院参加乡试。康熙初年,湖南、湖北各自独立设为行省。康熙年间,湖南多名士子和几任巡抚先后上奏,请求两湖南北分闱,在湖南设立贡院,都未能得到清廷的应允。直至雍正元年(1723),清廷终于下诏,同意湖南设立贡院,这是湖湘文化史上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

呼吁分闱:湖南士子的强烈诉求

从顺治三年(1646)至雍正元年的78年间,湖广开科26次,共录取举人2204名。然而,来自湖南的考生中式者却相对较少,仅有440名,平均每科16.9名,即便是湖南录取人数最多的雍正元年癸卯恩科,也仅为湖广省中举人数的三分之一。

这种局面引起湖南士子的极度不满,他们纷纷请求在湖南建立贡院,单独举行乡试。桂阳举人郭远于康熙四十一年(1702)向朝廷上《呈请南北分闱文》,这是笔者现在能查阅到的湖南士子请求分闱的最早、最完整的文献。康熙四十四年,湖南士子王元复向湖南巡抚请求分卷考试。康熙五十二年(1713),生员胡兴耦等联名请求分闱,并得到了衡阳、永州和长沙、靖州等九府长官的支持。康熙五十五年(1716),士子杨启鼎等人向湖南地方官府陈情,强烈呼吁两湖南北分闱。

以郭远为代表的湖南士子认为本省考生之所以在湖广乡试中缺乏竞争力,主要是受地理因素的影响,他认为湖南考生前往湖北武昌应试不仅路途遥远,而且还需要横渡八百里洞庭湖。加之考生前往武昌的时间恰逢六七月间,经常会遇到狂风暴雨,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这种恶劣的自然条件使得很多湖南考生无法按时到达武昌贡院,即便能到达武昌,中式希望亦很渺茫,这让很多湖南士子望而却步,所以导致应试人数明显偏少。

为了破解清廷以经费不足拒绝湖南建贡院的难题,湖南士子提出经费无需由朝廷拨给,建设贡院的经费由湖南近2万名生员共同捐款就可以解决。对于组织考试的费用,郭远亦提出了解决办法,就是湖南往常每年拨给湖北的组织乡试的经费可以留下来,作为湖南乡试费用。如果此项拨款不能满足乡试组织的费用,则由本来用于资助考生应试的三千多两盘费来补充;如果以上两项仍然不足,则由参加乡试的士子实名捐赠补足。应该说,湖南士子敢于做出这种承诺,是他们渴望两湖南北分闱迫切心情的真实表露。

奏请分闱:湖南巡抚的不懈努力

士子们长期不懈的呼吁逐渐引起了作为最高行政长官的湖南巡抚的重视。康熙四十四年(1705)十一月,湖南巡抚赵申乔上奏折,提出两湖南北分卷的设想,他认为在湖广省疆域内的湖南亦属于边远地区,因此可以仿照其他地区实行分卷录取的先例,在湖广乡试中也实行分卷分名额录取。

真正提出两湖南北分闱的巡抚是赵申乔的继任者潘宗洛。潘宗洛于康熙五十年(1711)正月任湖南巡抚。因曾经担任湖广学政,潘宗洛对湖南科举状况极为熟悉,他于康熙五十一年六月上奏朝廷,请求两湖南北分闱。他提出,生员数量多于湖北的湖南,在每科湖广乡试的录取数仅为湖北的四分之一。与郭远一样,潘宗洛也认为洞庭湖是应试湖南士子的最大障碍。针对当时有人认为江南、陕西均设立两个巡抚、藩台和臬台,但乡试都在南京和西安举行,并没有分闱分额的先例。潘宗洛认为湖南湖北中间隔着洞庭湖,而江南、陕西则多为陆地,基本没有阻碍,不能与这些地方相提并论。与赵申乔请求分卷分额的奏疏一样,他的奏请依然没有得到清廷的批准。

然而,湖南士子和巡抚请求分闱的行动并未就此停止,潘宗洛的继任者李发甲更加强烈地请求分闱。康熙五十五年(1716)八月,李发甲第一次上奏折,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说明洞庭湖的危险程度,他说“湖南洞庭险隔,臣昔身经其地。每遇七八月秋水时,至一派汪洋,士子赴试实有性命之虞”。他再次代表湖南士子表达了愿意捐款修建贡院的决心,并提出可以利用明藩王府的建筑建设湖南贡院。尽管这一奏折被礼部驳回,但李发甲并未就此停止,他接着又进呈了《再请分设湖南乡闱疏》,他将两湖南北分闱与康熙帝下令在洪泽湖设立的救生桩相提并论,认为南北分闱能挽救无数湖南士子之性命,是上可体现皇帝恩德,下可救湖南士子的大事,礼部不能上负皇帝,下愧对湖南士子。接到李发甲这份奏疏后,结果是“九卿议不准行”。

此后,在康熙五十九年(1720),担任湖广乡试正主考官、后任御史的吕谦恒也向朝廷提出两湖南北分闱请求。尽管经过长达将近二十年的三任巡抚和一位御史多次上奏朝廷,向朝廷传达了湖南各界要求分闱的强烈呼声,但最终都遭到清廷的否决,两湖南北分闱似乎成为湖南人无法实现的幻想了。

实现分闱:新建与重修贡院

然而,三年之后的雍正元年(1723),清廷发布上谕,允许湖南设立贡院,湖南人长期争取的两湖南北分闱立即变成了现实,这应是刚刚即位的雍正帝同情湖南士子,即他所说的“朕心甚为恻然”,其目的还在于笼络湖南乃至天下士子。

两湖南北分闱上谕让湖南各界倍感兴奋之后,他们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修建贡院。这一上谕是雍正元年七月发布的,而雍正二年(1724)甲辰科乡试是在二月举行,只相差六个月的时间。雍正帝提出,如果湖南能在这六个月时间内建好贡院,雍正二年即在长沙举行湖南乡试;如果来不及准备,湖南举行乡试的时间推迟至下一科。

由于贡院是规模庞大的建筑群,新建贡院一般至少也需要一两年。但湖南却在雍正二年顺利举行乡试,也就是说在雍正二月前完成了贡院建设。新建贡院之所以如此神速,主要得益于前任巡抚李发甲。康熙五十五年,李发甲在上奏朝廷请求分闱的同时,即着手建设贡院,由于分闱的奏折并未得到朝廷批准,李发甲将建筑定名为湖湘书院,尽管贡院建设因清廷不批准分闱暂时停顿下来,李发甲亦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因劳累死于湖南巡抚任上,但这为雍正元年分闱,并于雍正二年迅速举行乡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湖南人民因此永远铭记这位来自云南的巡抚。分闱上谕发布之后,湖南官方即在湖湘书院的基础上建设新的贡院,史载:“仍即书院为贡院,添建头门、龙门三间,望楼四座,鼓亭二座,东西官厅八间,至公堂、衡鉴堂各五间,内帘房舍三十二间,监临、提调、监试、公廨暨对读、供给等所共百五十间,号舍八千五百间。”雍正二年二月,在新建的湖南贡院举行了第一次乡试。此次乡试的意义重大,被学者认为这是湖南湖北从文化上分开的标志性事件。

两湖南北分闱的直接影响是湖南士子无需再涉险过洞庭湖应试,湖南乡试的应试人数和中举数都显著增加。从雍正二年(1724)到光绪八年(1882)的74科乡试中,湖南的中举人数为3888名,平均每科录取人数为52.55名,是两湖南北分闱前的三倍。

两湖南北分闱,不仅促进了湖南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更多的湖南人通过科举走出湖南建功立业提供了更有效的途径。清代中后期湖湘人才鼎盛,有“中兴将相,什九湖湘”之说,涌现出了以陶澍、曾国藩、左宗棠等人为代表的人才群体,他们之中大多数人为进士、举人出身,科举是他们进入仕途、施展才华的跳板。可见,两湖分闱不仅对湖南的影响深远,而且通过这些从湖南贡院考取举人的湖南人影响了晚清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发展。

摘自《湘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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