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衡阳市反馈督察情况

  新湖南客户端   2023-12-22 11:18:16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月20日向衡阳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情况。

督察认为,衡阳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精心谋划、狠抓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出台《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文件,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获批国家节水型城市,“耒阳市高位谋划、治污控排、统筹推进,建设美丽乡村”等2个优秀案例入选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十佳典型案例,《衡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题调研报告》获评2022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严四基”优秀调研报告。

此次督察,衡阳市始终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11月10日,督察组交办的244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162件,其中责令整改94家,立案处罚29家,罚款金额193.31万元,约谈4人。

督察指出,衡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思想认识、工作部署、整改力度和责任压实上还有一定的差距,污染防治攻坚战还存在短板弱项,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历史遗留废渣处置、矿山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监管、重点行业企业整治和部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效果欠佳。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部分地方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偏差,树立和践行“两山”发展理念有待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存在差距,工作力度亟待进一步加强。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力度不够,污染隐患未彻底消除。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落实不到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督察强调,衡阳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同时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将根据要求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衡阳市委、市政府处理。

责编:肖静

一审:肖静

二审:张马良

三审:熊佳斌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