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办证引纠纷 多方助力化矛盾

    2023-12-13 17:28:43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符频飞  李沁怡)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多方助力成功化解15起因房产逾期办证引发的系列案件。

2016-2017年间,冯某某、任某某等15案原告21人分别与被告湖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同,购得被告开发的房屋各一套,合同约定,被告应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权证给原告,否则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各原告依约付清了房款及相关税费且接受房屋,但被告一直未能将房产权证办好交给原告,冯某某等21人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办理案涉房屋的产权证并承担违约金共计688619元。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经征询当事人意见,分流至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员经多方了解获悉:因房屋已交付多年,产权证仍然遥遥无期,双方数次协调未果,该系列案原告在起诉至法院前,曾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社会影响较大,如不审慎处理将引发群体性事件。调解员通过仔细查阅15案卷宗,发现案情大体一致,但产权证的办理已经没有障碍,开发商因多种原因导致延期办理。开发商虽办证拖延了时间,但大部分业主是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房子已办理了抵押登记,延期办证对业主的实体权利并无太大影响。综合案件情况,调解员制定了“积极引导,兼顾双方,实质解纷”的调解原则。首先是充分发挥代理律师的作用,由律师向当事人有针对性地宣讲法律,阐明以过激方式维权的不利后果,引导他们以正确的途径积极维权;其次是多方协调,开发公司与所在小区物业进行协商,商定兼顾双方利益的可行性方案。经过多轮沟通协商,甲方原告冯某某、任某某等21人分别与乙方被告湖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丙方湘阴县某物业公司达成协议:乙方和丙方自愿减免一定期限的物业费,如已缴纳则顺延抵扣今后的物业费;乙方自愿为甲方办理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证件,不再收取办证费和契税等费用,甲方不再就延期办证等相关问题向乙方和丙方主张任何权利。至此,15起涉案金额近70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圆满画上了句号。

湘阴法院充分利用“群英断是非”工作法,聚合多方力量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平息了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可鉴之处。

责编:曾雨田

一审:曾雨田

二审:任琼瑨

三审:戴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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