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通报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三湘都市报   2023-12-12 10:48:29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2日讯(通讯员 项炜 全媒体记者 郭文雯)12月11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官微“湘西纪检”发布消息:

1.凤凰县山江镇早岗村三组组长吴廷进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20年1月至2023年7月,吴廷进在担任早岗村三组组长期间,挪用公共资金7182.24元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2023年7月21日,吴廷进将违纪资金退回村集体账户。2023年11月,吴廷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凤凰县木江坪镇雷公洞村党支部书记张祖发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张祖发在担任雷公洞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通过虚增垃圾清运费、虚构户间道和田坎维修工程,用虚假报账资料套取财政资金8.32万元,全部用于村务开支。2023年11月,张祖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凤凰县廖家桥镇瓦场村原党支部书记杨二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2017年10月,杨二平及其母亲将位于廖家桥镇瓦场村通脑上S208省道旁的承包地非法转让给廖家桥社区村民田某某,并签订《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转让期限为协议签订日起至永久。2017年12月,田某某以瓦场村9组村民田某满名义在此承包地上修建房屋。经相关部门认定,杨二平及其母亲转让土地给田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事实。2023年11月,杨二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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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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