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十年难开发 行政诉讼一朝解

  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3-12-11 20:15:17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 通讯员 陈刚 陈瑗

购地10年因规划调整难以实现开发建设,开发商3次收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两次收到《闲置土地认定书》,原告为此诉诸法院。案件经一审、二审和发回重审,面对现实条件难以成就的诉讼请求和原、被告双方10年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法院强化能动司法,最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近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案标的达3900余万元的行政协议及行政赔偿案。

2013年,原告长沙某公司以成交价1898万元摘牌取得位于长沙县某处9646平方米(合14.47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原告应于2014年9月1日前开工。由于地块形状不规则,政府方未能提供周边地块进行整合,且政府未达到约定的通路条件,且经过规划调整,该宗地南边部分地块规划为道路用地,东边部分地块规划为文化活动用地,在容积率、限高等规划上也相应调整,诸多因素导致原告难以按照原出让条件实现动工开发。10年间,政府部门3次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两次作出《闲置土地认定书》,为解决土地闲置问题,原告与政府部门先后签订了3次补充协议,仍然未能实质性解决。原告无奈之下诉诸法院,要求政府部门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限期调整土地规划、限期完成通路并赔偿原告资金占用费及员工工资。

考虑到本案时间跨度长、涉案标的额大、规划调整涉及行政机关众多,法院决定分4步走办理该案。一是依法办理,及时反馈。 法院依法推动诉讼程序,正常推进双方当事人参与应诉,确保案件及时审理,给原被告双方彰显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态度。二是提前介入,深挖细研。 将此案重点办理,提前开展耐心细致的阅卷工作。由于该案已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形成较为完备的卷宗档案,法官及助理提前审阅案卷材料,对案情进行多次复盘,结合当事人提交的应诉材料,精准提炼出案件争议焦点。三是强化沟通,推进破题。 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双方积极沟通,了解双方私下协调情况、原被告对案件的想法及处置预案、目前协调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寻找破题解决的方法路径。四是现场协调,达成意向。 为了解案涉宗地更为详细的情况,为调解创造更多可能性,承办法官带队前往案涉宗地现场,邀请原被告双方在现场进行当面调解,根据案涉宗地实际情况一一指明,共同商榷协调方案。

办法法官深入了解得知,原告方已然知晓案涉宗地开发条件难以成就,合同目的基本不能实现,诉请履行行政协议的背后,是希望借此敦促行政机关主动解决问题。同时,被告方亦表示出希望能够彻底解决问题的态度,但由于涉及规划调整,已无法成就合同约定的条件,经多次报请审批,土地开发的问题仍难以解决。在原被告双方有调解意愿和调解基础的前提下,法院积极推动协调,进一步加大双方磋商力度,同时向双方陈述法律规定、经济效益、市场环境等各方面利害关系,一点点拉近双方预期。最终,在法院主持和多方配合之下,双方就协调方案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于2023年11月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约定由被告长沙县某局向原告公司支付3900余万元补偿款,分3期支付到位。至此,这起长达10年的行政纠纷圆满化解。

责编:雷昕

一审:曾金春

二审:刘欢乐

三审:戴志杰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