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两男子非法捕杀野鸟被处罚

  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3-12-08 18:09:15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玉意  通讯员 粟倩文) 近日,会同县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人田某、朱某捕杀野鸟9只被罚款2000元。田某和朱某悔不当初地说“都是吃野味惹的祸”。

今年5月,田某看到短视频平台中有人使用弹弓、夜视仪、钢珠等工具在林间捕杀野生鸟类的视频后便产生搞点野味尝尝的念头。随后,田某花1000余元在某平台上购买弹弓、钢珠、夜视仪等工具捕杀野鸟。为精准射杀林间飞鸟,田某邀约好友朱某多次到一废弃厂房内偷偷进行移动靶射击训练。

9月,田某与朱某多次驾车到县城郊区林缘地带用弹弓、夜视仪捕杀夜间栖息的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斑鸠5只、麻雀4只,全部拿到家中食用。

9月11日,会同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用弹珠枪捕杀野生鸟,接报后,县森林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调查发现,确有两名男子在县城郊区非法猎捕。9月13日,田某、朱某先后被 该县 森林公安局抓获,并收缴弹弓1把、瞄准器1个、夜视仪1个、钢珠286颗。

经查,行为人田某、朱某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1条第二款规定构成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 目前,田某、朱某已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责编:雷昕

一审:雷昕

二审:任琼瑨

三审:戴志杰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