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周刊·新域丨健全企业廉洁合规体系 推动跨境经营高质量发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3-12-07 11:30:08

王寰

今年是中国发起共建“一带一路”倡议10周年,中国始终将廉洁视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今年10月在北京举行的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国家主席习近平明确提出将建设廉洁之路列入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在这次论坛上,中方会同合作伙伴发布《“一带一路”廉洁建设成效与展望》,推出《“一带一路”廉洁建设高级原则》,建立“一带一路”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同国际组织合作开展“一带一路”廉洁研究和培训等。湖南正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着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湖南企业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应进一步健全廉洁合规体系,规避跨境风险,为跨境经营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健全透明治理机制,营造公平透明合规营商环境。透明治理是“一带一路”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的首要评价指标,健全透明治理机制是营造公平透明合规营商环境的关键所在,政府、社会和企业应不断增强透明治理意识,并在实践中探索新路子新方法。

增强政府内部政策的公开性和他国政府间政策传导的公开性和及时性。分类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制度,通过官网定期发布信息、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提升政府政策和决策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策调控能力,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优化社会公众参与的法律保障。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明确相关信息披露的对象、信息披露的主体、信息披露的方式以及相应的责任追究,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推动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事项的程序和内容。明确企业信息公开的内容、频次、形式、责任部门及发布流程。省内优势行业企业可积极强化践行ESG(Environmental,Social and Governance)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特色化的信息披露体系,进而形成有益于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

强化系统整治,推进多元协同廉洁反腐模式。廉洁合规直指腐败治理。腐败整治应坚持系统观念,将私营部门的腐败行为纳入规制范畴,在非公领域转型为建立“国家-社会-企业”多层次、多元化的协同腐败治理模式。

加强顶层设计,着力引导廉洁反腐体系构建。一方面各级政府应将廉洁合规原则与评估指标纳入湖南自贸区建设与我省“走出去”企业的相关工作部署,引导企业构建廉洁反腐体系,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机制,优化前置管理。另一方面应依托商务部、外交部,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风险发生可能性较大的国家(地区)在政府权威平台统一发布预警,及时整理出绿色指南,以便跨境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经营前对目标国家(地区)准确预判。注重需求导向,切实完善多渠道互动平台。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解决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实际问题,需要充分发挥各级贸促会、工商联、商会等社会组织协调、服务“走出去”企业的作用。一是协助推动产能优势行业企业对外经营过程中的廉洁合规。加强引导杂交水稻、工程机械等我省产能优势行业企业,牵头优化廉洁合规制度。二是积极打造境外商协会联络圈。加强同湘籍侨领和境外商协会的联系,依托全球湘商大会,建设全球湘商联盟,建立跟踪服务长效机制,将湘籍企业提供廉洁合规建设交流平台作为做实做好“情暖湘商”系列行动的举措之一。

拓展数字赋能,大力探索预防腐败风险有效工具。鉴于我省企业海外反腐投入与经验有限、人才短缺等情形,应加快海外反腐败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一方面探索“大数据+智能监管”模式,降低中小微型企业的合规成本与风险。对腐败风险进行实时监控与及时分析,缩短信息时延并降低获取法律服务的门槛。另一方面促进线上+线下的廉洁合规培训实效化。我省“走出去”的企业中不乏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企业自身防范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合规体系培训不健全。因此,加强合规风险防范的宣传,开展线上+线下多形式的合规培训,有助于帮助企业预防海外经营合规风险。

坚持发展与廉洁并举,提升企业发展廉洁合规水平。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单元之一,企业合规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直接关系到企业自身涉腐风险的防控和长久发展。企业自身合规建设作为廉洁合规评价体系的评价指标,既是企业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也是企业健康发展和持续参与国际化竞争的有力支撑。

建立企业内部廉洁合规制度。将廉洁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员工的廉洁合规意识。结合企业自身组织文化、组织性质及组织规模,制定具体可执行的规章制度和内部监督。完善跨境经营腐败风险识别机制。企业应动态关注业务所涉国家(地区)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的变化,发生重大合规风险时,企业廉洁合规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应协同配合,依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最大程度降低损失。建立企业内部廉洁合规评价体系。定期对廉洁合规管理体系进行系统评价,实时发现和纠正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跟踪和督促整改落实。促进廉洁合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形成企业内部廉洁合规问责机制,明确合规责任人及责任范围,细化违规惩处标准,严格认定和追究违规行为责任,形成全面化、立体化,层次化的企业廉洁合规“湖南模式”。

【作者单位: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优秀青年项目“‘一带一路’海外投资国际反腐败机制建设研究”(20B012)阶段性成果】

责编:周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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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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