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刘珍瑜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三湘都市报   2023-11-29 16:46:35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今日,记者从最高检公众号获悉,湘西自治州委原常委、州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州长刘珍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珍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珍瑜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编:吴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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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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