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法院:灵活执行涉企案件 能动司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2023-11-24 14:31:13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贾发进)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审慎运用执行措施,圆满执结一起涉及两家民营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及时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了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获得了双方的一致好评。

被执行人徐某林、曾某文借用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资质与申请执行人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混凝土供应合同,申请执行人按照合同履行供应义务后,被执行人部分货款陆续结款,尚欠申请执行人170余万元货款未结。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徐某林、曾某文分期履行货款,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支付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为充分发挥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功能,保靖县法院立即立案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进行网络查控,并依法冻结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通过实地调查发现,两个人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承担连带责任的企业还在正常经营,只是目前存在资金周转困难。考虑到被执行人是生产经营主体,现行的执行手段无法实现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影响,执行法官经过多次实地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后,决定采取“活封”被执行企业的生产设备,最大限度地降低法院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也最大力度的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努力协调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积极寻找企业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最终,在执行法官多次“背靠背”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企业某建筑公司主动支付了126余万元的执行款,并按照规定对被执行企业减半收取执行费,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本案是人民法院坚持保护市场主体,兼顾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与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通过“活封”和“背靠背”的调解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当前,全国都在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力军,人民法院更应当能动司法,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切实维护良好的法治秩序,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责编:谭好

一审:谭好

二审:任琼瑨

三审:何金燕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