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刚柔并济 彰显生态环境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贺显洋 舒泽伟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3-11-16 16:05:0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贺显洋 舒泽伟)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践行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溆浦分局执法人员积极响应“轻微免罚”制度,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不会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行为,通过告知承诺,指导企业主动整改的方式,让企业免于处罚。

6月初,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溆浦产业开发区雨溆工业园新入驻的2家企业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经执法人员核实调查,确立了该企业属于“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应给予处罚,通过询问了解该两家企业属于园区招商引资企业。鉴于这两家企业初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没有造成污染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结合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怀化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溆浦分局经集体审议后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彰显执法工作的“力度”和“温度”。

下一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将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的“力度”和“温度”。为溆浦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绿色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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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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