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姐帮帮帮|一个小区两个物业公司,长沙这一小区业委会能否要回一楼地面停车场管理权?

  新湖南客户端   2023-11-14 11:03:00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任琼瑨 视频 余毓华

最近,长沙市芙蓉区桐荫里小区业委会向本栏目反映,称该小区一楼停车场被另外一个公司占用,一直不交还管理权。这是怎么回事呢?记者来到现场调查。

桐荫里小区修建于2006年,建筑面积85000平方,共有业主275户。2020年9月,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一年后,经小区全体业主投票同意,解聘开发商前期物业管理公司,正式实行自管。

据了解,该小区一直存在两个物业公司分头管理,附一楼与一至三楼裙楼由业主所有人旗下物业公司管理,附二楼与空间花园至28楼目前由小区业委会自管。

小区业委会所反映的停车场问题,正是该小区的一楼的地面停车场。

桐荫里小区B座业主 张女士:他买了就把前面的坪搞了,搞了以后就占为己有了,这一栋楼的这个坪应该是属于这三栋楼的业主共有的,但现在平时停还要跟他协商。

桐荫里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 李先生:规划图红线以内都是全体业主所有,这是一个依据。我们并不是说要全部收回,可以按比例分配,他能够占有多少,我们业主多少,这可以嘛。

采访中,不少业主表示,停车难问题非常突出。而一楼地面停车场明明在小区规划图红线范围内,是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用地,为何该区域的权益长达10余年全部由附一楼至三楼裙楼的业主独有,而其他20多层的业主却不能享有,甚至停车还需要缴纳高额的停车费。

桐荫里小区A栋业主 孙先生:当时他们把那个停车场修了一下,把门一架就这么执行了,也不知道是谁决定的。停车确实不方便,停在外面收费他不给你出来了,收三四十块钱一晚,价格也比较贵。

桐荫里小区物业经理 李先生:我们这业主是275户业主,停车位只有109个停车位,业主共有的这个外围停车场一直由他们在管理,他们在使用。

在该小区一楼地面停车场,记者从收费公示牌上看到,小型机动车停车15分钟内免费,12至21小时收费40元,月卡600元每月。

小区业委会代表与业主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记者来到附一楼至三楼裙楼业主处采访。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现场表示,她不便接受采访,后续将安排律师与记者联系。但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收到该公司的任何回复。

小区一楼地面停车场产权归属到底是谁?业委会是否有权利要求移交管理权?记者采访了湖南兴湘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刚。

湖南兴湘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刚:根据长沙市国土资源测绘院提供的图纸,和目前的现状来看,一楼停车场区域上,目前并没有建筑物。因此,它属于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并且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因此,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一楼停车场区域的车位,应当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小区业委会成立以后,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对共有部分进行管理,那么业委会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将该公共区域,包括一楼停车场的车位,进行移交,由业委会进行管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私家车数量逐年增长,造成了一些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停车位供不应求的情况,停车位纠纷屡见不鲜。桐荫里小区业委会究竟能不能拿回一楼地面停车场管理权,栏目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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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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