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智库 | 多措并举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3-11-13 10:07:48

何鑫 汪婷

中国式现代化内涵非常丰富,其中一个重要特征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当前,中国人口已呈现负增长趋势,且国内人口面临主观生育愿望不强和客观生育保障不足两大困境。如何突破生育率降低困境,以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从三个方面着力:坚持“两个结合”,涵养先进的生育文化;优化顶层设计,提供完备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加强协同保障,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坚持“两个结合”,涵养新型婚育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提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传统婚俗文化提倡的传宗接代、儿孙满堂等理念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重要基础,对于引导新生代人口树立正确生育观至关重要。

加大婚育宣传的正向引导。应严格管控自媒体、互联网等场域中虚构、夸大生育负面影响的话题传播,对西方发达国家享乐主义、丁克主义的文化渗透引起重视并及时限制。同时,加大生育提升家庭幸福感案例、事实的正面宣传,科普安全、健康生育的新技术方法,消除新生代人口恐婚、恐育心理。

推动夫妻共同抚养子女的新型婚育文化。可将“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等新型婚育文明建设重点项目纳入生育工作的各项《条例》《法规》中,在试点城市、社区宣传推广新型婚育文化,总结一批可操作性的有效经验做法普及推广,降低女性在家庭、职场中“生育歧视”带来的负面影响。

移风易俗改变婚俗陈规陋习。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工作,最近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数次倡导移风易俗,各级政府还要进一步加大对天价彩礼、婚丧嫁娶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的整治与监管力度,对“零彩礼”“宴席限制”等文明简约的新婚俗文化树典型、勤表彰,减轻新生代人口的婚育压力。

优化顶层设计,提供完备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新生代人口生育面临着经济与精神的双重压力,生育决策行为不仅要考虑优质教育、医疗、住房资源日益增加的成本开支,还要考虑因养育子女而损失个人发展、沟通交往的机会成本。只有建立完备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才能从本质上解决新生代人口“不敢生”的问题。

建立生育假配额制度。产假与陪护假虽已实施多年,但激励效果并不明显,这是因为现有生育假政策无法完全契合新生儿养育的规律。可试点推行生育假的配额制度,允许新生儿父母在规定年限内的任意时间段休产假与陪护假,还要根据生育子女的数量,适当增加产假与陪护假的天数,以消除因生育所造成的“就业歧视”。

开展普惠托育服务。可采取“政府+社会资本”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普惠制托育机构的转移支付力度与日常监管,对出现负面舆情的托育机构要坚决取缔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还要加强托育专业建设,激励托育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专业素养与能力水平,打造普惠托育服务过硬的师资队伍。

试行住房挂钩补偿机制。改善型住房需求会随生育数量增加而增加,购房成本也是生育意愿的重要影响因素。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生育数量与购房指标、面积挂钩的住房补偿机制,如允许追赠指标、面积继续享受首套房支付比例、契税减免、住房补贴等政策优惠,消除因购置改善型住房影响生育的后顾之忧。

实现义务教育公平公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把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义务教育公平公益就是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人人可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与资源配置,从而降低生育子女的教育成本。近年来,党和国家已大力推行“双减”工作,未来还要注意缩小校际、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

加强协同保障,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方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而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司法、卫计、人保、教育等多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合力,营造生育良好的社会氛围。

保障女性生育合法权益。女性作为生育主体应当充分享有生育权,在过去限制生育时期,辅助生育技术必须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导致一部分想生育、有条件的单身女性无法借助生育技术手段实现生育,司法部门应通过立法保障女性生育的合法权益。

放宽婚育限制。我国生育政策已从严格的计划生育转向鼓励生育,或可探讨从降低法定婚龄、进一步放开生育限制等方面,缩小人们生育行为与生育意愿之间的差距。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到:“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适时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就是实施有选择性、非强制性、有差异的弹性退休政策,法定退休政策应充分考虑生育子女的隔代抚养而循证施策。

总之,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构建是国家多级推动、中央到地方政府共同负责、企事业单位和全民共同参与的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多维度思考和发力,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家长生育、养育、教育的后顾之忧。

【作者分别系湖南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及研究员。本文系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三胎新政”背景下多孩生育意愿的提升路径与政策体系研究》(22BSH117)、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婚育意愿的调查与提升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责编:曹茜茜

一审:曹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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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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