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砸坏车,司机刚报警,自己也被砸

  三湘都市报   2023-10-29 18:14:09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胡康宁)停在楼下的车被高空丢下的垃圾砸中,多处受损,司机站在车旁边打电话报警后,她也被一袋垃圾砸中……湘潭人张女士就遇上了这样的倒霉事,而扔垃圾的是一位态度强硬的老太太,张女士无奈把这位邻居起诉到了法院。记者今天从湘潭县法院获悉,经多次沟通调解,张女士已经撤诉,老太太赔偿后保证不再乱扔。

今年8月8日17时30分,湘潭县易俗河某小区的张女士发现自己停在楼下的车辆被一堆垃圾给砸坏了,她检查后发现车子右侧前挡风玻璃、雨刮器挡板、雨刮器受损,车上以及车旁散落着一些生活垃圾,有眼药水滴管、面包袋、牛奶瓶等东西,张女士怀疑有人高空抛物,便立即报警。 

张女士没想到,就在她等待公安民警到来的过程中,站来楼下的她突然被楼上丢下一袋垃圾砸中,垃圾里混有鹌鹑蛋壳等东西,弄得张女士头上和身上满是,张女士被砸得倒地,送医院检查后发现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

民警来到现场马上勘查走访,发现小区同单元4楼住户秦某某家垃圾桶中有鹌鹑蛋的蛋壳,且她家中也有与汽车旁边眼药水滴管相应的眼药水盒,民警确定垃圾是从秦某某家抛出去的。秦某某年过七旬,态度强硬,并不把此事放在心上。

事发后,张女士因为门诊治疗、维修车辆花费近2400元。经公安民警多次协调,但秦某某拒绝赔偿。

今年9月,张女士把秦某某起诉至湘潭县法院,要求抛物者赔偿损失。县法院特邀调解员汤孝建受理该案后,在法官谭歆玲的指导下,多次联系秦某某,并亲自到现场查看,了解情况。他在得知秦某某年逾七旬,且体弱多病的情况下,便想方设法联系秦某某在外地的子女,释明高空抛物的危害性,邻里关系和睦相处的重要性……

秦某某的子女在调解员劝说下,来到法院协调此纠纷。经多方做工作,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秦某某自愿赔偿张女士损失共计2000元,并当场兑现,双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束后,谭歆玲对高空抛物行为需要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及刑事、行政责任进行了解读,劝导大家千万不要高空抛物,切勿以身试法。张女士申请撤回起诉,秦某某也保证不会再发生高空抛物的事情。

法官说法:“重量轻”“无人经过”不该是高空抛物理由

法官介绍,近年来,高空抛物案件屡见不鲜,不少案件涉及巨额赔偿,高空抛物这一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楼层低”“重量轻”“无人经过”等都不该是心存侥幸高空抛物的理由。为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业主和住户都应该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杜绝高空抛物;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家人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尽量不要在阳台外沿、窗户外沿上摆放花盆、拖把等搁置物和悬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业主的人身安全,业主之间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做好相互监督和提醒。

责编:许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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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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