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者获捐5万,肇事司机要求抵扣赔偿 律师:爱心捐款不能抵扣侵权损害赔偿

  三湘都市报   2023-10-26 18:41:24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曾文卉 朱美凤 肖慧恣

郴州一男子被车撞伤后,通过网络筹款获捐5万余元。他把肇事司机起诉到法院索赔52万元时,司机称需要扣减获捐的5万余元。

10月26日,湖南高院通报了这起郴州汝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很多意外、事故中的受害者会通过网络筹募爱心款。那么,爱心捐款能抵扣赔偿款吗?捐款人有权查询捐款使用情况吗?捐款后能够反悔退款吗?对此,三湘都市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肇事司机要求赔偿款扣除爱心捐赠数额

2019年12月,李帅(化名)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郴州汝城沿G106线由南往北行驶。行驶至汝城县某乡镇路段时,车辆越过中心虚线逆向行驶到对向车道,撞上了站在加油站路口的陈某,陈某受伤倒地。

陈某很快被送往医院,右小腿粉碎性骨折,伤愈后难以正常走路。经鉴定,伤情构成九级伤残。住院期间,陈某通过网络众筹的渠道筹得爱心款5万余元。陈某的家人多次找到李帅协商赔偿,没能协商一致。陈某把李帅起诉到汝城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李帅赔偿各项损失52万余元。

庭审中,李帅认为,陈某筹得了5万余元的款项,法院在计算赔偿金额时,应该将这笔钱扣减掉。

法院审理认为,筹款具有社会公众捐款性质,是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资助,同时也是一种爱心义举的体现。陈某通过网络平台介绍自身实际困难和需求,以取得包括亲朋好友在内的社会公众的同情和帮助,筹款属于社会人员的自发行为,并不是对侵权人的帮助。如果将这笔款项作为李帅扣减赔偿款的依据,不仅有悖于社会公平,还会打击爱心人士的积极性。因此,侵权人主张受害人通过网络众筹所筹集的资金抵扣赔偿款,法院不支持,侵权人应当按照损害结果如数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介绍,本案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侵权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而爱心人士的赠与行为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免除或减轻侵权人行为的情形。

最终法院认定,陈某损失为52万余元,除去保险公司赔付的部分,最终判决李帅赔偿陈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34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律师:爱心捐款不能抵扣侵权损害赔偿

湖南木枫律师事务所李容律师介绍,不管是爱心人士捐赠给车祸伤者或者其他需要帮助的人,爱心捐款不能抵扣肇事方需要承担的赔偿数额。这是两种法律关系,一种是赠与,一种是民事赔偿,法律没有规定赠与可以抵扣赔偿。

近年来,在社会热点事件中,不少热心网友捐助后要求筹款人公布捐款去向。李容表示,如果在捐款前没有规定或约定筹款人有公布捐款去向义务的,网友不能以未公布捐款去向为由撤销捐赠。网友在捐款前可以先了解筹款事项及筹款人是否会公布捐款去向,如认为有必要公布捐款去向的,可在捐款前与家属或者平台联系,约定附捐款去向义务的筹款。法律规定可设置赠与义务,家属如未履行该义务的,可在法定期限内撤销捐赠。

网络筹款一般是个人发起,爱心人士的赠与一般是没有经过公证的,也不属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的不能依法撤销的捐款,这些捐款在筹款平台未将捐款划拨给筹款人之前,法律规定都可以反悔,要求撤销捐赠。

10月25日起,经过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初次审议后的慈善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首次将个人求助行为与网络平台纳入慈善法规范并授权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慈善法修正草案对于个人网络求助着重强调了求助人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及平台的审核义务。能减少虚假求助信息,增加求助信息的可信度,减少社会公众对筹款的质疑,让爱心网友捐赠时更放心,规范网络捐助行为。”李容建议,网友在面对陌生人的求助时,尽可能避免直接转账,而是通过正规第三方网络平台捐款。

责编:许利文

一审:虢灿

二审:黄娟

三审:周文博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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