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官”见“官”!临澧县副县长出庭应诉出声出效果

    2023-10-25 10:20:5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5日讯(通讯员:临澧县司法局)10月20日上午,临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清、临澧县人社局副局长李清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应诉。

据了解,出庭应诉的的是上诉人临澧县万灵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灵公司”)与被上诉人临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临澧县人社局”)、临澧县人民政府及原审第三人刘启红撤销工伤保险资格及行政复议一案。

案外人刘加之购买中型半挂牵引车后,挂靠登记在万灵公司名下并以该公司名义对外经营,聘请刘建波、刘启红为该车驾驶员。2022年2月18日,刘建波驾驶该车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滑向逆向车道,与对向行使车辆相撞,造成刘建波、刘启红等多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2022年4月19日,刘启红向临澧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后,向临澧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其与万灵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经仲裁裁决:刘启红与万灵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临澧县人社局经受理、调查,认定刘启红属于工伤。万灵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2022年12月8日,临澧县政府作出维持原认定工伤决定的复议决定。万灵公司不服该复议决定,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澧县法院认为复议决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了万灵公司的诉讼请求。万灵公司仍不服澧县法院的一审判决,遂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责编:朱菲

一审:史妹英

二审:朱菲

三审:张延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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