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培不想被“坑”?这六句顺口溜请谨记

蒋诗雨     2023-10-11 15:07:5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1日讯(见习记者 蒋诗雨)近年来,在线教育、网络培训等行业快速发展,伴随而来的因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退费难等引发的消费投诉也明显增多。11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醒,以顺口溜的形式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网络教培机构时需要避开的六个“坑”。

选择机构先莫急,手续资质要看细

消费者在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应注意查看其是否具有证、照等资质,多家对比挑选,查询机构经营信息,通过营业场所租赁情况等了解机构运行状况,切忌冲动消费。

高额缴费要小心,分期付款才谨慎

消费者在缴费前,应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内容,特别注意违约条款、免责条款等内容,尽量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

订立合同须规范,谨防骗子来忽悠

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提高维权意识,切莫轻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应当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涉及退费方式,双方要提前约定并写进合同。如果发现有限制消费者权益或免除、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条款,可拒绝签订合同。

消费凭证要保留,维护证据不能丢

消费者要注意向培训机构索要消费凭证,并注意查看收费单据是否为有效凭证,即凭证上收费单位与实际办学单位是否一致。注意收集和保存培训机构派发的招生简章、宣传单等,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

广告行为要留意,谨防上当和受骗

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留意以下行为:培训机构以培训通过率、上岸率宣传培训效果的,培训机构对自身企业规模(最大)、行业地位(唯一)等进行夸张宣传的,以受益者(学员身份信息)名义作证明的,发布的广告未在显著位置注明“广告”字样的,均属违法广告。

遇到纠纷不要慌,收集证据要主张

如消费者遇到权益受损的问题,要及时收集好证据,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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