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检察机关介入化解“烦心事”

  三湘都市报   2023-09-25 12:54:58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廖悠悠 彭欢宇一直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刘某某,莫名其妙成为国内某公司的股东,还因未履行出资义务被限制高消费。9月25日,记者从长沙岳麓区检察院获悉,在该院的帮助下,刘某某的“烦心事”总算解决了。

2019年4月,刘某某如往常一般订购高铁票,却订购失败,试了几次后都是同样的结果。刘某某查询得知,自己莫名成为国内某公司的股东,公司涉及执行案件,而其作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被限制高消费。

2019年6月,刘某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撤销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其登记为该公司股东的行政行为,因其起诉超过了法定起诉期限,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求助无门之下,刘某某向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反映情况。检察官认真听取了刘某某的陈述,并审查了其递交的材料,调阅了法院的案卷,认为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并无不当,但对于刘某某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的行政争议应予化解。

检察官一方面向刘某某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建议其委托鉴定机构对注册登记资料上的签字进行字迹鉴定,另一方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检察官调取了刘某某“所在”公司的登记档案,及其被登记为股东期间2011年至2012年的出入境记录,查明刘某某在被登记为公司股东期间不在国内的事实。结合委托的鉴定机构已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确认公司在设立登记过程中,可能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形。

此后,岳麓区检察院与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将该案的有关情况进行沟通,并将案件线索及证据材料依法移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最终,刘某某收到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撤销登记告知书,限制消费令也被解除了。

据介绍,岳麓区检察院近两年启动了冒名工商登记的类案监督,开展调查核实5件,制发检察建议1件,移送案件线索1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以共同净化企业登记环境,维护正常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编:周洋

一审:王智芳

二审:黄娟

三审:张军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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