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145元培训费,既能练车还有“陪考”》后续:考场做出整改,无关人员禁入考试区域

  三湘都市报   2023-09-04 18:29:07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4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洁规)株洲市渌口区交警大队车管所摩托车考场(简称渌口考场)外,多个无资质机构从事摩托车培训,只需交145元,不仅提供练车服务,还能提供“陪考”。记者核实,这些机构的“教练”竟公然在考场内指导考生,同时还兼职考场安全员(详见本报9月1日A07版)。报道刊发后,引发当地交警、交通部门重视,且做出了相应整改。

9月4日,记者再次走访。

(渌口考场内已安装隔离护栏,严禁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杨洁规 摄)

考场:加装隔离护栏,无关人员禁入考试区

9月4日,三湘都市报记者在渌口考场看到,施工人员正在安装反光隔离护栏。

渌口车管所所长吴国清介绍,因考场建成时间早,当时未考虑将考试区域与候考区分离。此次加装隔离护栏后,可将候考考生与考场隔离,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对于本报报道中提及的“教练”公然在考试区域指导考生一事,吴国清表示,“无关人员都禁止进入考试区域,都要站在隔离护栏外。”

另外,此前记者采访时发现考场中无法启动的两辆考试用车(两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各一辆)都已更换新电瓶,考场对车辆进行了全面检修、维护和清洗,“考场提供的考试用车和考生自带车辆,都停在指定区域,由考生选择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考试。”

记者了解到,渌口考场将从人工评判升级为智能化评判,新的摩托车智能化考场正在筹备建设阶段,预计年底前完成。

交通部门:从事摩托车驾驶员培训业务须备案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曾炜介绍,相关法律规定,从事摩托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须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目前,渌口区没有一家备案的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交通部门执法人员上门宣讲政策,督促机构进行备案。受访者供图)

曾炜表示,本报报道刊发后,该局已派出执法队员前往考场周边这些培训机构,宣讲政策,督促他们进行备案。同时,已责令涉事训练场地停止训练,并进行调查。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采取抄告、巡查和联合执法的形式进行整治,确保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平稳、有序、和谐发展。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编:胡元媛

一审:杨洁规

二审:黄娟

三审:周文博

来源:三湘都市报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