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 常德让乡村有“看头”更有“赚头”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3-07-18 10:09:36

湖南日报7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杰 通讯员 史和清 李承虔)几天前,汉寿县岩汪湖镇洲头塞村村民蒋道全将最后一批水蜜桃采摘后,运到县城水果批发市场,很快销售一空。2021年春天,在驻村工作队的帮助下,蒋道全在屋前2亩荒地上栽种110株桃树。“桃树今年开始挂果,卖了1800多元。”蒋道全说。

“按照‘一村一品’发展思路,引导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实现增收。”岩汪湖镇党委书记袁杰介绍,该镇把发展庭院经济融入乡村振兴全过程,鼓励群众以庭院为载体,灵活发展特色种植、养殖。目前,该镇以发展庭院经济为契机,种植水蜜桃、糖橙、枳壳1.1万亩。去年,全镇帮助3800户群众增收920万元。

“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打造美丽庭院结合起来,变庭院为特色果园、生态菜园、中草药园、园艺基地、绿色栏舍、家庭作坊、文旅小店、服务网点、电商网店。”常德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徐兴庭表示,该市积极探索庭院经济发展模式,指导群众合理利用院落,发展庭院养殖、庭院种植,共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常德将涉农村(居)分为山区村、丘陵村、平湖村3个类别。指导山区村重点发展茶叶、烟叶种植,家禽、蜜蜂养殖;指导丘陵村重点发展果园、茶园、花园、药园,利用庭院发展养殖业、加工业、旅游业、服务业;鼓励平湖村农户利用庭院开办修理店、洗车店、小超市、快递代办点等各类服务网点。

“今年,石门县1.3万户群众参与养殖蜜蜂,户均年增收约2500元。”徐兴庭介绍,常德确定30个乡村作为试点,整村发展庭院经济,通过示范引领,确保超过10%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发展庭院经济,实现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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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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