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交警 2023-07-15 21:22:53
送孩子上学,或者两个人一起买个菜、逛个街,但是只有一辆电动车,咋办?“挤一挤,挤一挤就到了啊。”打住!骑电动车违法载人极易导致车辆失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案例一:电动车违法载人+不戴头盔+闯红灯 被小车撞倒
7月8日,常德市武陵区某路口,宁某骑行共享电动车载涂某,为图方便闯了红灯,与正常行驶的杨某车辆发生碰撞。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接警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宁某驾驶电动车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八项、《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针对宁某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三十八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案例二:2人共享一辆小黄车 交警迅速叫停
7月6日,常德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共享电动车违法载人,且两名骑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随即交警责令他们下车,佩戴上安全头盔,并对他们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常德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骑乘电动自行车切记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违法载人、不闯红灯、不逆行,自觉戴好安全头盔,最大程度降低交通风险,减轻事故后果。
责编: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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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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