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俊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3-06-09 23:45:2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9日讯(记者 杨佳俊 通讯员 李果)7日,省高院召开会议,发布并解读《全省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及审判质效管理指标体系。
根据相关要求,省高院将司法绩效考核修改为审判质量、效率、公信力等3个部分,将考核指标从17项缩减为13项。考核方式由“直接统一考核”调整为“分层分级考核”。在优化分值权重方面,执法办案分值由60分增加至70分,在分值分配上更加突出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在优化考核内容方面,大幅精简优化考核指标。在优化奖惩内容方面,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着力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更好地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建设。
新的审判质效管理指标体系注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质量评价,尊重司法规律、科学评价办案效率,聚焦服务大局、突出审级职能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群众关切。新指标体系设置“案-件比”“诉讼链均时间”两个指标,分别评价每一起纠纷诉讼从首次诉至人民法院到裁判生效、执行到位,纠纷最终得到解决所经历的案件数量与总和时间,真正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评价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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