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给家人使用!怀化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上线了

  怀化医保微信公号   2023-04-02 18:49:35

今年,怀化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实施。其中一大变化就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给家人使用,即“家庭共济”。

什么是“家庭共济”模式?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此前家庭成员间不能共济使用医保账户,经常会出现“有病的不够用,没病的用不着”的情况。

2023年3月29日起,怀化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也就是个人账户可共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怎么才能使用“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需要先在线与家人绑定“亲情账户”。完成家庭成员身份绑定,其家庭成员即可在就医购药时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需要注意的是,绑定亲情账户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被绑定人须为绑定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二是绑定人与被绑定人均须是怀化市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中绑定人须为怀化市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温馨提示

绑定人指参保人员本人;被绑定人指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绑定人可以与一个或多个家庭成员进行绑定,最多不超过六人,具体限定为父亲一人、母亲一人、配偶一人、子女三人。

关于亲情账户绑定后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规则

▼ 绑定人和家庭成员需在正常参保状态才可建立“家庭共济”关系并正常使用。

▼ 绑定人的账户余额只能单向流给被绑定人使用。

▼ 被绑定人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医,先使用本人账户余额,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时,优先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最多的绑定人账户资金,且一次只能使用一个绑定人的个人账户,如需更换绑定人需要绑定人先行解绑。

个人账户资金

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具有国家医保标准编码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同时,个人账户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个人缴费。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据悉,家庭成员共济关系确定后将长期有效。在绑定亲情账户后,绑定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与被绑定人共享,解除亲属关系的,绑定人应通过公众号及时办理解绑手续。

办理“ 家庭共济”操作流程

第一步:下载“湘医保”APP,或进入“湘医保”APP小程序,登录后在首页“业务办理”中找到“家庭共济”,点击“共济申请”。

第二步:确认参保信息,在个人账户有余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情况下,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输入被绑定人身份证号,选择共济时间,勾选承诺,点击下一步,绑定成功。

第四步:办理完成后,可通过“家庭共济”---“共济关系查询解绑”查询绑定情况,“解除绑定”功能也可在此界面操作。

(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信息系统正在不断完善中,前期部分人员绑定时报错,系统将统一处理,建议过段时间重新绑定。现阶段已支持定点医药机构端直接结算,不支持手工零星报销,建议参保人就医前提前绑定家庭共济关系。)

使用方法:

操作成功后,被绑定人就医时出示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身份证,在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时选择使用共济个人账户,即可使用主账户人的个人账户支付。

(注:主账户人的账户余额只能单向流出,无法调取使用被绑定人的个人账户余额。)

绑定解除:

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主账户人因跨市州流动就业或其他原因转移、终止职工医保关系的,家庭共济关系应及时解绑。

特别提醒如果老年人群不会使用手机操作,也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办理。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并非“共用社保卡”,或者“共用门诊报销额度”,而是个人账户里的累计资金可以在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

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必须使用本人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一定不要冒用、盗用家属或他人社保卡,避免构成欺诈骗保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编:李夏涛

来源:怀化医保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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