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用工合同怎么签?新规来了

贺威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3-04-13 08:42:19

    湖南日报4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贺威 通讯员 曾鹤群)为更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人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记者今日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已下发通知,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引导新就业形态企业依法合规用工。

    根据《指引》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指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根据用户需求发布的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工作任务,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平台网约服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企业要根据用工事实和劳动管理程度,综合考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过程受管理控制程度、是否需要遵守有关工作规则和劳动纪律及奖惩办法、工作的持续性、能否决定或者改变交易价格等因素,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

    值得关注的是,平台企业委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作为第三方,与平台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协商订立三方书面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其受平台企业委托承担的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职责。订立三方书面协议,不改变平台企业应当承担的用工主体责任。个人依托互联网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适用《指引》。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密切跟踪《指引》应用落实情况,注重发挥头部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适应新业态领域的集体协商机制,引导新业态企业和劳动者共商、共建、共享,促进新就业形态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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