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通报6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清廉怀化   2023-02-06 09:53:26

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怀化市公安局原三级高级警长刘军违规插手干预企业经营、工程项目问题。 1999年至2022年,刘军担任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城北派出所所长,鹤城分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副局长,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怀化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等职务期间,为他人在特种行业、娱乐场所、酒店经营,项目承揽、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方面打招呼、谋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环境。刘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资金予以追缴。

2

鹤城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尹安伟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2009年至2019年,尹安伟担任鹤城区教育局局长,鹤城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鹤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等职务期间,先后帮助其外甥刘某某承揽鹤城区教育局电脑仪器装备采购、鹤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弱电工程等项目,并为刘某某承包某学校小卖部打招呼。2018年至2021年,尹安伟担任鹤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期间,先后多次为他人在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伙同他人开办培训学校,非法牟利。尹安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资金予以追缴。

3

怀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李华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贷牟利问题。 2015年至2020年,李华违规向市国资委主导的首钢怀化综合农场安置房项目承包方余某某出借资金40万元,共获利21.8万元。2022年9月,李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石政国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 2016年,石政国担任通道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采取“打招呼”、指定招投标代理机构等方式,帮助其朋友之子谭某通过围标串标违规承揽播阳镇某公路建设项目。2022年12月,石政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2年9月,谭某被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夏荣纵容亲属承揽工程问题。 2014年至2017年,夏荣侄子夏某某利用夏荣职务影响,联系中标公司,私下承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多个县市区管理部办公用房装修项目的材料采购及部分建设内容,并参与项目利润分红。夏荣知情后,未予以制止。夏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怀化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助理兼基建办主任、综合治理工作部部长唐华涛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违规借贷牟利问题。 2015年至2021年,唐华涛在市妇幼保健院产房、消毒供应中心、门诊手术室、儿童ICU等项目建设中,先后为多家企业在项目承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3.5万元。2014年至2016年,以“借贷收息”方式向某私营企业主出借资金50万元,获利30万元,为该企业主在项目施工及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唐华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2年11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违纪违法资金予以追缴。

通报指出,以上6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初心使命蜕变、公仆意识蜕化,漠视纪法、无视规矩,严重损害公平正义、破坏营商环境、影响发展秩序,必须坚决查处、严肃惩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反躬自省,牢记“三个务必”,坚定不移优化营商环境。

通报强调,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奋力实施“五新四城”战略,奋发推进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全市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深化推进纪律作风整顿、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清风行动”,不断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亲商安商的发展环境、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履责、忠实担责,坚持严的基调深化整治、强化问责,聚焦怀化发展大事、经济建设要事,严肃查处中梗阻误事、打太极推事、使绊子坏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正之风,坚决惩处政商交往“亲而不清、清而不为”、利益勾联、亦官亦商等腐败问题,大力曝光典型案例,推进以案促改和行业整治,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现代化新怀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丨市纪委监委

责编:雷鸿涛

来源:清廉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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